深圳出臺《深圳市餐廚垃圾管理辦法》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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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i)七條(tiao)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fu)責食品生(sheng)產加(jia)工和流通環節(jie)的(de)(de)(de)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以餐廚垃圾(ji)為(wei)原料(liao)進行(xing)食品生(sheng)產、加(jia)工的(de)(de)(de)違法行(xing)為(wei),依法查處銷售假冒(mao)偽劣食用(yong)油脂的(de)(de)(de)違法行(xing)為(wei)。
人居環境部門負責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和收運處理企業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在餐廚垃圾收運、處理過程中的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
水務部門負責河道和排水管理,依法查處向河道和公共排水設施排放餐廚垃圾的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對已在主管部門備案的,需要在限行、禁行區域通行的餐廚垃圾運輸車輛,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發放準許通行證,方便餐廚垃圾運輸車輛收運餐廚垃圾。
教育、衛生、文體旅游等行政部門應當協助主管部門開展餐廚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各自管理行業內單位履行本辦法所規定職責。
第八條 餐飲行業協會應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規范行業內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行為。推廣餐廚垃圾減量化方法,將餐廚垃圾管理工作納入餐飲企業等級評定和誠信管理范圍,督促餐飲企業做好餐廚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第九條 我市餐廚垃圾的收運處理實行特許經營制度。
餐廚垃圾產生單位應當將產生的餐廚垃圾交由特許經營企業收運處理。未經特許經營的企業和個人均不得收運、處理餐廚垃圾。
第十條 申領餐廚垃圾收運處理許可證的企業,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